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厦门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意见(2022修订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现就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有序开展和确保论文质量,各学院应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建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主管院长、专业负责人、指导教师等各司其责、长效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在指导教师选配、论文选题开题、过程规范管理、论文质量把关等方面工作,坚决杜绝学生抄袭、买卖、代写等作假行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整体时间进度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指导教师选配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个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指导教师与指导学生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8。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初级职称人员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毕业设计(论文)。鼓励各学院聘请校外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相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但须按外聘要求报人事处审批。特别是校企合作实验班(如“轨道班”等)应多聘请校外合作企业专业人员(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协作命题并指导。
三、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
(一)毕业设计设计(论文)动员准备
各学院应于10月中旬前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工作,组织学生与导师见面会,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综合训练,开设毕业论文写作方面的讲座,明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应规范及纪律要求。
学校使用教务系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管理,学院教学秘书、系主任、指导教师等角色操作手册参考附件2,学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
(二)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及审核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求: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任务量和难度要适当,与生产实践、社会发展和专业前沿相结合;应保证类型多样性,要求每生一题,鼓励多名学生共同完成大型、综合性项目,培养学生团队意识和协同工作能力,但需根据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在题目名称上加以区分。
轨道班请相关学院请指定专人负责与企业导师对接,适时召开毕业设计(论文)专题研讨会,共同做好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确定及其他相关工作。
2.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审核:各学院专业系(教研室)应按规范程序对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科学性、合理性、难易程度等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工科专业设计类选题应有70%及以上、其他专业应有50%及以上选题在工程实践或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各类校企合作实验班选题应100%来源于生产实践),同时保证选题每学年的更新率大于50%。
(三)毕业设计(论文)重修选题
毕业设计(论文)重新学习应根据学校重新学习选课工作通知及相关要求进行选课及缴费,采用教务系统进行报名。
四、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各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中期阶段,组织中期检查,对学生的开题情况、开题报告完成情况、学生学风情况、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写作规范及工作进度、工作进程中出现的问题等开展自查,全面了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鼓励有条件的学院组织中期检查答辩。
五、毕业设计(论文)抽检
为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将在一次答辩前开展覆盖全校所有专业(不少于2%的比例)的专项随机抽检。同时,福建省教育厅将在学生毕业授予学位后,根据上一学年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抽检,且要求上一学年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都要提交至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管理,组织指导教师加强过程指导,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六、毕业设计(论文)评阅
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除指导教师审阅外,还应聘请同行专家(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要求在《评阅教师成绩评定表》上填写评语和成绩,学院要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学生,督促学生修改。
七、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
原则要求所有专业在毕业设计(论文)一次答辩前,组织学生登录“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检测。同时,为了便于完成省教育厅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抽检信息报送的数据整理,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在知网论文查重系统中准确填写关键词等信息。
八、毕业设计(论文)作品展
鼓励各学院组织本科生毕业设计作品展。可结合专业特色通过邀请企业专家、同行院校专家现场提问评审,现场评分、评优、设置奖品等形式增加活动氛围,建议组织低年级相关专业学生参与到作品展活动中,观摩学习、协助布置。有开展毕业设计作品展的专业,其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率可以适当提高,但不超过10%。
九、严厉查处论文作假行为
各学院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落实“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要求指导教师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加强对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并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可通过网站、微信等手段广泛宣传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等作假行为危害和典型案例,曝光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教师、学生自觉抵制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教务处
2022年10月4日
附件:1.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整体时间安排表
2.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学院教秘、系主任、指导教师操作手册
3.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操作说明
4.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系列表格